真是應該說再見了? 說來,我挺麵的,至少在感情方麵,而且,缺乏實戰經驗。 請我的一個歐洲同事喝了一次咖啡。最後,他說“that's nice, we must do it again" 但是一個多星期了,也沒見人請我,難道還是等我又請他呢? 難道真的是“like me but not enough ? " 該放手了?心裏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