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著孩子的利益出發,有時候我覺得夫妻早分手好,

來源: 2009-04-28 19:09:4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不要等到成了仇人,小孩子才最受傷。所以那個醫生不知提到這點沒有。知道很多LP,不放棄不光是為了孩子,而是咽不下這口氣,或不能便宜了小三。。其實這想法害人害己,最害孩子。見過一對夫妻鬧到最後,LP就是不離,最後LG給LP單買了房給請了出去,自己和小三住在另一邊八,九年。
作為一個妻子和母親,我想攤上這種事,能做的就是讓孩子懂得這是大人間的糾紛,同他們無關,父母愛他們如故。對於自己,不能勉強雙方的感情,該放棄還是要放棄的。把這條教給小孩子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