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的出路”,說說對待婚姻的道德觀
想就“愛的現在時”的《愛情的出路》講講本人的見解。
先簡單複述一下“愛的現在時”的困境吧,為的是確保我對事件的理解沒有偏差。“愛的現在時”的困境是,作為一個已婚的女子,愛上了一個不該愛的人,對方有老婆,還有孩子,做了小三。但對方的原配不放手,所以是恨從心頭起,怒向膽邊生。主人公沒有表現出一點對婚外情的懺悔和,對自己配偶的愧疚,而對對方原配的不配合卻表達出極大的憤慨和不理解。原因是認定了婚外情中的對方已對他的配偶沒有感情,原配卻還死死攥住沒了愛的婚姻不放手,或許是為了孩子,所以不道德的是那位不肯給愛情讓路的女人。
順便說一句,各位女士們,再談論男人如何不負責的同時,請也想想,很多“成功的不負責了的男士”的身後,很可能也站著另一位女人。如果沒有這個女人的“幫助”,這位男士或許不會做得到如此的“成功”。
我認為,問題的症結在於對道德的認知。
如果沒有記錯的話,中國,作為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婚姻法是建立在馬大胡子的“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基礎上的。這種觀點是一種愛情至上的道德觀。天下萬物,唯愛情最大。
在這種道德觀下,具體看待這個實例,對方原配的婚外情當事雙方愛情的不配合是不道德的,是應該受到譴責的。不知道有多少人真正會從心裏認同那位原配是應該得到譴責的。我的判斷是,不多。如果我的判斷是正確的,那麽邏輯上,在中國社會中的絕大多數人對這種婚姻觀並不是無條件認同的。在大多數人的道德觀下,對別人家庭的破壞者(intruder)反倒是應該受到譴責的。不單是在中國,在幾乎所以的當今現代社會中,對破壞家庭的行為都是不被大多數人認同的。隻有在今天的中國,由於道德的混亂,才會有人唐而煌之的站出來,以“愛情”的名義,為自己對別人家庭的破壞不知有愧,反而去理直氣壯的譴責受害方。
這種以愛情至上的道德觀為基礎的對婚姻的法律認定,在中國社會由封建社會轉型為所謂的更高級社會的初期,是有其進步意義的。因為在中國封建社會的婚姻觀一直是所謂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完全剝奪了婚姻雙方對愛情的權利。而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觀的法律確認,對打破封建婚姻觀是有極大幫助的。但當社會進化到已經大大超過了當初那段初級階段,隻強調婚姻中的愛情成分,而完全忽視婚姻中的社會責任就顯得非常偏執。看來,在中國社會現代化的進程中,對道德的思考,討論和重建真有太長的路要走了。
婚姻是什麽?
有人講婚姻是愛情的結晶,有人接受婚姻是利益的交換,有人認為是對私有財產的保護。實際上被很多人忽視的一條,是婚姻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本人無意在這篇文章中過多著墨對各種婚姻觀,價值觀,道德觀的評判,而是想表述一下對有婚生未成年子女存在的婚姻態度的看法。
幾年前,在北美,有一個很受人歡迎的廣播call in節目。節目的主持人是一位心理醫生,勞拉醫生。她的節目主要是幫助人們解決情感和婚姻中的困惑。記得,有一次的節目裏涉及到了婚姻雙方的感情問題,谘詢應該不應該以離婚作為解脫的途徑。當當事人說到婚姻雙方還有未成年子女時,勞拉醫生有過這樣的論述(意思吧):
當婚姻中一旦有了孩子,在孩子未成年之前,作為父母的雙方的責任就不再僅是自己的感情,自己的利益,而首先是對孩子的責任。孩子是無辜的。父母在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上來之前,是沒有和孩子商量的。所以從道德層麵,一旦有了孩子,父母在家庭裏的所以權利就必須讓位為對孩子的負責,特別是當孩子還沒有成年之前。
我認同勞拉醫生的觀點。
從這個觀點出發,那位拒絕為愛情讓路的婦女,如果在她的堅持裏,有為孩子的考量,我要說,她是一位有道德的人,一位懂得責任的人,一位值得尊敬的母親。
在這個意義上講,請外人讓路,請外人走開,為了別人,為了別人家庭的完整,為了母親,為了無辜的孩子,和孩子對有自己父母的完整家庭的愛的權利,求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