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有個小小的建議,

來源: 2009-04-20 12:19:3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XX妹妹對我不滿或者不願意收到我的郵件,隻要她本人說一下,我立刻就會走開的,絕對不會再提她的名字。”
這位豬八戒朋友需要跟緊時代了。樓下有講,這年頭,不回電郵或qqh,就是say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