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寫的不錯。有道理。不過,

來源: 2009-03-25 06:45:2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平凡在文中說:“所以我支持網管嚴格管理,不能事事聽之任之,當然如果能製定出一個務實可行的管理條例,人人遵守,有章可尋,有法可依,就更是錦上添花了。”

我覺得這是顛倒了次序:應該是首先製定出一個務實可行的管理條例,人人遵守,有章可尋,有法可依。然後才由網管依條例嚴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