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了,這樣的事怎麽可以用電子郵件呢,一定是要麵談的呀。

來源: 2009-03-16 20:49:5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已經是書麵了,那說明決策層已經下了定論,非到萬不得已,絕對不會出爾反爾。如果他們這幾天不及時回你話,你的資料有可能都在律師手上了,他們會make sure there is no legal consequence. 總之,我覺得你們高層在給你email之前,這些事應該早就考慮好了的,如果不是,那真是奇了怪了。決策層怎麽可能被員工牽著鼻子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