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的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你說的是大道理,不在一個平台上

來源: 2009-03-05 10:40:4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是他犯錯在先,是他不肯放棄家庭,那麽就拿出點誠意來,在哪裏不能活人?如果即使她原諒他這一次,還是2地分居的話,有什麽意義呢?而且,難保他不再犯同樣的錯誤。

2個人要在一起,就該他作出些犧牲,讓她回國都不算他是有誠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