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溫暖的溫哥華到寒冷的多倫多
隻為了和他過個情人節. 又趕上是個長周末, 想使本來就危機重重的關係有所緩和, 但卻再也不想再來多倫多.
早早買好了禮物, 放在旅行箱裏. 雖然幾年來的情人節隻收到過一張賀卡. 但我仍然一如既往地不想讓他也象我那樣一次一次地在失望中度過那本應幸福快樂的一天.
我以前曾經抱怨過, 沒有禮物很失望的心情. 臨行前, 他說他會到某商店為我買一件那家店裏最便宜的作為禮物送給我. 雖然是這麽說, 但我還是挺高興的.
到了多倫多, 在那家商店門口他就借故和我爭吵, 隻因為我要先去衛生間. 看這情形, 我說算了吧, 先回去歇一下吧. 我一路折騰了7,8 個小時了. 當晚連飯也沒吃. 第二天也就是情人節當天, 他躺在床上一直看小說看到晚上6點. 非要拉著我出去吃飯. 問我想去哪裏, 我說了個地方. 他不願意, 我告訴他我們可以AA. 他說那就陪我去. 到了飯店, 要等位, 他就滿臉怒氣地抱怨要走. 我說哪裏都行, 你決定吧. 到了另一家還是等了很久. 快吃完了, 他問我這裏收信用卡嗎? 我說, 不知道. 我對多倫多不熟. 付帳時, 人家隻收現金. 而他隻帶了十元錢. 其實一起吃頓飯由誰付帳我並不在乎, 隻是覺得整個過程都在被他耍弄.
明天我就要離開多倫多了, 今天我提出去讓他陪我剪個頭發,逛逛街, 他答應得很爽快, 但就是不起床, 堅持在床上看小說, 一直到12點. 我現在哪裏也不想去了. 本來要送他的禮物, 也還放在箱子裏, 還有送給他的必要嗎?
明白人, 能否告訴我, 他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麽? 都三十多歲的人了, 是不是擺明了耍我? 多倫多我不想再為他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