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誤解了,

來源: 2009-02-11 09:47:5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情人節的情人對已婚的就是他們的配偶,至少應該是這樣。
對配偶表達愛不是應該的嗎?有什麽好別扭的?

其實,大多數家庭把情人節的“情人”範圍擴大了,比如沒成年的孩子。。。孩子小的時候,班上每個人都是他/她的—“情人”,其實就是給人們一個機會,向他們關心的人表達愛。比如我孩子的爺爺奶奶也會給他們寄卡片。我覺得挺好。

本來想給愛壇每一位常見ID都找首歌(向小朋友學習),好像太ambitio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