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CONTRACT,

來源: 2009-02-05 10:41:5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那麽就包含了雙方都要保證給對方幸福,如果一方沒有做到給對方幸福,那就是沒做到的一方先BREAK THE CONTRACT。至於之後是終止CONTRACT,選擇另定條款續約,或者在已有條約上選擇對各自有利的解釋而和平共處,那就要根據各人所處的社會環境而選擇了。

Marriage是雙方共同的成諾和相許,而不是對其中某一方的無條件的束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