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觀點

來源: 2020-05-29 09:30:2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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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唯恐天下不亂,否則賺不到錢。

92年,洛杉磯媒體登出錄像,幾個警察圍著一個黑人打,黑人“痛苦”地在地上打滾,滾到任何一個警察腳下,就被那個警察警棍一通伺候。

錄像出來後群情激憤,這太“明顯”的是欺負黑人啦,於是黑人暴動,白人罵警察。

法庭本來判警察無罪,在壓力下,隻好重新判警察有罪,賠給黑人幾百萬。

後來公眾情緒平靜下來,有人看了完整的錄像,聽了專家的見解,發現事實不是自己一開始感覺的那樣“明顯”。

那個黑人是個進出監獄許多次的慣犯,這樣的人,都會在監獄裏學到一個基本招數,被警察圍住時,一定要在地上打滾,伺機靠近某個警察腳下,然後抓住他的腿,繼續使勁一滾,就會把警察滾倒,這樣或者搶槍殺掉警察,或者打開一個缺口逃掉。

當時警察追那個黑人一路,追上後黑人還是不老實,被警察打倒後,他拒絕服從命令趴在地上不動,而是不斷打滾,警察當然懂得這些基本招法,所以當他靠近自己時,就揮舞警棍猛揍他。

媒體不是法庭,沒有權利做審判!把媒體的話當權威的,都是無腦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