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應該跟受到禮樂限製有關吧!漢人地區受限嚴重,

來源: 2020-09-28 12:22:2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越“文明”的地區民間音樂越不發達。少數民族不受限製,音樂及舞蹈反而發達。而且古代漢文化好像把音樂舞蹈視作跟飲酒作樂一樣的壞習慣。

據知乎:  由於樂舞、樂曲、樂器等內容沒有傳播下來,現今我們對禮樂製度的認識僅能從兩個方麵來看到它嚴格的等級規範,即“縣”(樂器使用規定)和“佾”(樂舞人數使用規定)。

樂縣:縣通“懸”,即懸掛之意,周朝盛行“金石之音”,編鍾、編磬等懸掛之器是國力、權力與身份的象征。不同等級使用不同的懸,即不同的樂隊規模。《周禮·春官·小胥》記載“正樂縣之位,王宮縣,諸侯軒縣,卿大夫判縣,士特縣。”由此可見,王使用的伴樂樂器有四麵(環顧聽著,東西南北四麵均有樂器),諸侯軒縣則是三麵,卿大夫判縣則是兩門,士則是一麵。

佾:佾指行列,西周禮樂和製度中樂舞隊列的要求,《論語·譯注》“天子八佾,諸侯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王為“八佾”每行8人,橫縱均是8人,共64人。以此類推,諸侯每行6人,共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