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見是,詞譜中寫“韻”處,一般還是要符合詞林正韻的通韻原則的,不必嚴格同韻,但需要能夠通作一韻;如果您是說用新韻或者十三轍填詞,那像您這樣基於漢語拚音的通韻原則大概還有一定的道理。不過我不熟悉新韻/十三轍填詞的通韻原則,判斷不好。感覺上更像沅湘兄說的填曲;但清代說的“填詞”大部分確實是“填曲”的意思。(據李漁《閑情偶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