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種特拗唐人用得極多,因此說它出律恐怕不妥。這也是律句的一種形式。個人理解,這是為了增加格律變化。您說的常在律詩第七句用,有一定

來源: 2016-03-17 05:12:4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道理,結尾處變奏,有提請注意的作用,也避免和前四句格律完全重複,而且尾聯本來就不需要在意義上對仗,音律上稍稍靈活一點並沒有大害。但唐人用之不局限於此。比如,杜甫收入《唐詩三百首》的五律中,一多半有這種特殊拗,您有興趣可以查證一下。“昔聞洞庭水,今上嶽陽樓。”,更是開篇就用。

絕句的例子,容俺有空再找找。

特殊拗“失粘”,這個到沒有,因為我的理解粘與否主要看第二個字平仄,不是後幾個字。

至於今人要不要模仿,我看根據個人喜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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