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永遠也找不到一個標準證明自己有"超前的藝術想象力"。那個概念隻有過去時,是存在於曆史中的吧?
對我來說"去拍一些與眾不同的片子"是更簡單明了的標準。是不是超前,是不是能讓大多數人接受就留給他人去評說吧。拍"屬於自己的片子"是"去拍一些與眾不同的片子"的另一種說法。
其實一個人是由"他與其他人的不同"來定義的。和別人的相同點基本沒有什麽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