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比喻在貼之前是考慮刪掉的

來源: 2012-09-07 10:05:1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怕有誤解。

我其實還是繼續發揚我前麵的觀點,不是說數碼膠片那個好,也不是說小提琴鋼琴那個好。

我的意思是,碼字的,筆的質量不好了,人的字寫得不好看了,稿子寫在馬桶邊的草紙上了,這些都無所謂,我們最後看到的印紙上的鉛字(或屏幕上的字)。我們關心的主要是內容,不是形式。

照片不一樣,media/presentation會嚴重影響內容的傳遞。所以我們不能說咱們隻看內容。形式和內容相輔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