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什麽做標準的。 是你覺得沒看頭就建議不貼麽?
樓主的貼不是和 Raspberry 還有 袋鼠 都共鳴了麽?
我不是想和版主爭論。 隻是覺得上麵的說法出自版主有些不妥。 不喜歡的可以繞開,沒必要因為自己不喜歡就建議貼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