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晚飯時,TM 告訴我, D 要與 S 和S的幾個朋友(都是女孩),去酒吧 玩. 然後sleep over.
我和TM對D的這個朋友S 沒有好印象. 她們上高中時,S 就時常邀請D玩到很晚才回來。後來我才知道,跟她們在一起玩兒的,竟是兩個高中畢業,就出來打工的社會青年。 也不知道 S是怎麽跟他們混到一起的。
那時, D 非常叛逆。家長的話不聽,朋友一喊就走。 當時氣得我,就想撒手不管了。 讓她自生自滅吧!
時隔三年,倆人暑假。 又湊到了一起。
我問TM,你怎麽跟TA說的?
TM說,我是不喜歡S。
我說,不是喜歡不喜歡的問題!這是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如果TA問我,我的回答是No!
TMD,幾個年輕女孩兒,深更半夜到酒吧去混! 你想幹嘛啊! 招人呐? 招也別在這種地方招呀。 深更半夜在酒吧裏鬼混的,都是些下三濫。
盛氣之下,立刻給D發微信。表明我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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