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哲真傻
像這樣還能對配偶Confess並且交了底兒, 包括自己的軟肋的, 都還沒走到離婚的地步, 有很多機會可以被拉回去的。
簡妮聽到的隻是, 還沒上床, 也不是很確定那個女的是不是很愛子哲。。。感覺這個外遇還處在浮萍狀, 可能會心裏笑子哲書呆子, 外遇還沒接上可以生根發芽的地氣。
深深歎息。
還有, 其實強勢的簡妮說的她能輕易把孩子要走也不是那樣的。 孩子跟誰的時間長, 就會判給誰。 大部分時間子哲都在帶孩子, 百分之百法官會判給子哲, 不管男女。 簡妮那麽說要麽就是不懂法,要麽就是咋呼他。 強勢的配偶都愛咋呼, 還是那句, 咋呼麵麵的配偶works the best
看樣子他兩夫妻要是團聚在一個地方, 離婚是沒戲的。
安紅那裏, 老公不在一個國家就一票否決了。 孩子壓根不可能跟建明。 即使他回來, 安紅的律師也可以以和孩子相處時間短, bond不夠(父親隨便回國, 並且找工作離開孩子)為由, 申請判給安紅, 不光是安紅律師, 法官就會這麽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