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建明回國這一條,孩子就不會判給他,美國這點非常明確。安紅沒工作更有利,可以全心照顧孩子,建明付贍養費。
來源:
風起雲止
於
2020-01-05 06: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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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離婚,安紅絕對雙贏,找個律師,建明還得付她的律師費。
有個美國朋友,太太專做離婚案件。
曾說過男人這輩子唯一做不起的一件事,就是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