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就是有人貪汙了。那片土地本屬於國有林地,

來源: 2025-06-13 23:07:1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999年之前,是光明華僑畜牧場(後為光明集團)所有。2007年光明新區管委會成立,所有土地也應歸光明新區管委會國土部門管理。後由華建公司用來經營采石場。2009年,采石場停工後,華建公司與光明新區國土局簽訂協議,由華建公司複綠並整治地質災害隱患。

“但在2013年,光明新區城管局單方麵將紅坳采石場設為餘泥渣土受納場,經營權對外招標。同年8月,深圳市綠威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中標。對此,華建公司提出質疑。一方麵複綠整治地質災害工程還在施工期間,另一方麵這片地還是他們的劃撥用地,怎麽城管局未與他們協商就將此作為餘泥渣土受納場?”

“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了一些腐敗行為和其他犯罪事實。如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徐遠安(跳樓那個),在任職期間違反法律,權錢交易,大肆收受益相龍公司實際控製人龍仁福賄賂;濫用職權,違反規定審批紅坳受納場;玩忽職守,對紅坳受納場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監管查處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已經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和玩忽職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