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12月27日,一個風和日麗鳥語花香的日子,中共主席毛澤東時隔32年,再次踏上杭州的土地,毛澤東和夫人江青居住在杭州西湖景區前清舉人劉學洵建造的莊園裏。
中共浙江省委決定由省公安廳長王芳兼任西湖區委第一書記,毛澤東衛隊的警衛隊長曲琪玉兼任杭州市西湖區公安分局局長,為肅清潛伏在毛澤東居住地周圍的禍端,根除國民黨反動派遺留反革命分子進行顛覆破壞活動的重大隱患,公安機關在餘杭、蕭山、富陽、湖州、臨安、建德、長興、桐廬、金華及龍遊等地設置勞改監獄農場。
從1954年5月開始,杭州市公安局將政治清理出來的階級異己分子、世仇分子以及被殺、被關反革命分子的家屬子女,統統作為城市社會治安危險分子,強迫遣送到公安機關管轄的勞改監獄農場進行監督管製勞動改造。
中共無產階級專政機關為保衛毛澤東在杭州居住的安全,在杭州城市對前國民黨政權殘餘軍政人員進行血腥的大屠殺、大清洗、大流放,恐怖製造杭州城遷曆史事件。杭州市公安機關長時間大規模地進行城遷運動,政治清理市內城區和西湖景區地、富、反、壞、右五類分子及其他反社會主義分子,強製遣送農村人民公社監督管製勞動改造,被驅逐出杭州城市的國民黨軍政人員及其家屬子女,包括被株連的老人、婦女和兒童,送往城遷遣送地城遷勞改集中營,實行無產階級群眾專政。
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進行全國動員全民抗戰,杭州城市熱血青年紛紛投軍入伍,參加國民革命軍奔赴抗戰前線,在戰場上與日軍作殊死戰鬥。中國軍民取得第二次世界大戰暨抗戰的勝利之後,國共兩黨之間再起戰爭硝煙全麵爆發內戰,國民黨軍隊在軍事上失利,迫使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在戰敗後,從中國大陸撤往海峽對岸的台灣島。留待杭州城市的民主黨派人士、國民黨軍隊起義人員、投誠人員、國民革命軍二戰退役軍人、保護資產交接政權的留守人員和遵守中國人民解放軍布告約法八章的國民黨軍政人員,選擇光明前途,接受共產黨的領導,跟著共產黨走。
1949年 5月 3 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 35 軍進入杭州城,杭州解放。原毛澤東隨從秘書山東沂蒙山根據地魯中軍區黨委書記江華抵達杭州,中共杭州市委第一書記江華上任伊始發布上級指示,毛澤東指定杭州西湖為其定期休養之地。新成立的杭州市軍事管製委員會公安部接受“神聖的使命”,嚴密製定“打掃院子,迎接客人” 警衛安全保衛工作方案。浙江省公安廳廳長王芳擔負起毛澤東在杭州居住期間的警衛任務,“為了確保毛主席、黨和國家其他領導人來浙江的絕對安全,浙江的警衛工作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領導下,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得力措施。”錢塘江沿岸杭州的沙土地上,建立起一座世界上最大的勞改監獄——浙江省公安廳喬司勞改農場,公安機關在杭州城市進行大搜捕,據統計資料僅鎮壓反革命運動開始一年時間,就殲滅國民黨匪特近十萬人,直至公安部長羅瑞卿發話說:“杭州殺人差不多了。”
1958 年 8 月 23 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福建前線炮兵部隊向金門島國民黨守軍猛烈開炮,海峽兩岸國共兩黨之間再次麵臨爆發全麵內戰的危機,東海之濱省會城市杭州全城緊急進入軍事戰備狀態。中共杭州市委和杭州市公安局按上級指示,為加強毛澤東居住在西湖景區警衛安全措施,強化城市安全保衛工作,成立杭州市政治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全市政治大清洗,啟動一場大規模的“城遷運動”。公安機關全麵政治清理杭州城市內的國民黨殘餘軍政人員,深更半夜,動用武裝軍警,將城遷政治清理人員及其家屬子女驅逐出城,遣送農村人民公社監督管製勞動改造。
為保衛毛澤東居住安全而進行的《杭州城遷曆史事件》,“是浙江省的特殊曆史地位和安保工作環境所形成的,也是公安戰線上的一個創舉。”在相當長的一個曆史時期內,杭州市公安機關武裝押運成批的政治清理人員及其反革命家屬遣送到農村人民公社城遷遣送地勞改集中營,實行無產階級群眾專政。1987 年,中共杭州市委(1987)
24號文件行文闡釋,在“1958、1959、1960年期間,根據上級指示和當時政治形勢和任務需要,將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和社會上一部分所謂地、富、反、壞、右分子及其他人員,連同其家屬、子女,從城區遷送到農村。”杭州城市進行政治大清洗,被驅逐出城的國民黨軍政人員及其家屬子女,老、弱、婦、孺城遷者多達十萬餘人。
城遷遣送地政治清理人員勞改集中營建造有鐵窗、木籠和水牢的獄房囚室,公安機關公安特派員和人民公社武裝部、中共農村基層黨組織黨委、黨支部、治安保衛委員會、貧下中農協會、武裝基幹民兵監管城遷政治清理人員,實施法西斯化恐怖暴行,生產大隊治安保衛委員會設立審訊室和行刑房,配備有手銬、腳鐐和各式各樣的刑具,城遷五類子女與城遷五類分子皆淪為無產階級群眾專政下的階下之囚。
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風暴來臨,農村紅衛兵和革命造反派對城遷國民黨軍政人員及其城遷子女進行暴力鬥爭,無休無止地抄家、遊街、捆綁、毆打、體罰、批鬥。紅暴革命造反派惡意編造階級敵人陰謀組織反革命暴亂謊言,抓捕城遷政治清理人員和城遷五類子女,進行關押拷打審訊逼供,殘忍施行各種酷刑,采用吊梁毒打、木棍夾板、烙鐵火燙、灌辣椒水、坐老虎凳、站木籠和蹲水牢等滅絕人性的刑罰手段,殘酷殺害城遷國民黨二戰軍人抗戰老兵及其城遷子女,血腥製造大屠殺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