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婚前簽協議我可以理解,但婚後掙的錢不讓配偶花,個人感覺過分了。按照這個邏輯,那麽妻子

來源: 2025-10-18 12:29:5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每次旅行了義務,就應該向丈夫收取費用。生了孩子,更該多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