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一個地下室裏。白天在超市裏拖地,餐館打雜。後又到紐約Hudson Valley Community College 讀書,再憑借驚人的毅力和刻苦的努力獲得紐約州立大學的本科學位。那一年他20歲。1990年,他取得University of Illinois Urbana-Champaign博士。畢業後擔任哈佛大學的國家科學基金會博士後研究員(1990-1992年)。他在諾獎會上發言,完全沒有感謝他的出身,他說他感謝美國收留了他,給了他一個公平竟爭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