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現實有太大差異了吧。

或許是美國和加拿大對病人的處理方法不同。

如果是在美國,癌症病人晚期,因為沒有任何治療方法,所以醫院就不會再接受。如果病人很痛苦的話,醫生會建議給病人“減輕疼痛”,轉入臨終關懷:實際上就是不停地用大劑量“止痛藥”,病人失去知覺,不吃不喝,一般2-7天就平靜地走了。

對活著的人,是很大的精神考驗。對病人,沒有所謂的溫情“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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