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這樣,可以買專利,而不能偷專利。每個專利都有有效期。一般是十年。你也許不知道,幾乎所有你用的東西在某段時間內都是受專利保護

來源: 2012-08-26 08:42:4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隻有保護專利,才有發明,才能鼓勵發明。否則,誰吃飽了撐的去花錢,花力氣,冒險發明?

即使是你覺得對你非常非常有用的東東,有人發明了,你才有機會用。如果沒人發明,你還是沒有用的。而這個發明,即使是漢堡包,也應當受保護。你不喜歡可以不吃。在有人發明漢堡包(whatever)之前,你沒有漢堡,不是照樣活嗎?現在別人發明了,你看到好處了,知道怎麽做了,照抄一個,拿到市場上賣錢,號稱是自己發明的。公平嗎?

用別人的發明就要給發明者好處,就好比你去商店買東西,你必須付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