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絕大部分,隻對一點提出質疑,“喝酒喝到桃花臉,然後。。。”

來源: 2012-07-09 10:57:2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反正要是我就不敢,喝了酒好象性質就不一樣了,告男的強奸忒容易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