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買一個新屋子,已經和賣家簽字,但還沒有closing (定在一個月後),目前正在申請貸款。但合同簽字後,賣家仍然每個周日在這個屋子舉行open house. 結果很多人進進出出,弄得很髒。 我想請教各位有經驗的朋友,1。 簽過合同後,賣家仍然有權使用這個屋子作open house嗎? 這合法嗎? 2。 我可以請自己的律師讓賣家在closing 之前停止open house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