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女人租我的車位, 她給我一張支票(租金). 結果, 我前幾天存入後, 今天銀行把支票退回來, 說是帳戶裏沒有足夠的錢, 還罰了我12塊罰款. 支票上有此人的地址, 我也知道她以前的住址.
請問各位有經驗的朋友, 遇到這種情況, 我該怎麽辦?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