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但樓主第6點的邏輯就是樓主在#4裏反對的“隨意誣陷”吧

來源: 2011-01-05 23:50:5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或者要說明“太子黨”有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