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句話說了憐憫、能力、遺贈、愛、孩子,以及生而有之的基本權益。這裏right應該是權利。是說我們應該做的更好,用真情、愛、我們的能力以及我們擁有的權利,去保障和完善這些人人都應該有的基本權益,不能光顧行使權力顯示自己的能力而忘記人間最需要的憐憫與愛。這是我的理解,僅供參考。謝謝你的思考和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