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NYC有許多車衣工廠,自然良鏽不齊,時有老板跑路的消息。苦主,工人隻有找工會,工會和政治人物和夥出了一條法律,及工廠老板跑了,發單商負責到底。這下壞了,從此發單商再也不敢在美境內發單生產。到現在,此法還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