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撞車從沒私了過,小額法庭上過(都贏了)
來源:
Yeli9008
於
2026-05-07 11:11:35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拍照,然後當場寫下事發經過,雙方簽字才讓走(威脅叫警察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