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2026-05-06 16:41:4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同意。其實這類閨房之樂言語留給自己就好了。不適合和大眾分享。他本來也不是這樣的人設。婚姻好不好自己知道就行了。需要這樣證明的反而那啥了。感覺他家好像都是他做主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