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是打官司,
如果你是租客,沒給房租,打官司還輸了要賠1000元,
你會賠嗎?結果和個人credit無關
我說會,輸了官司就服輸。
他說我太虛偽了,和credit無關,為啥要賠?
又說自己當年在美國欠了銀行幾百元,但要離開美國了,
就直接走了沒還,
他的理由是不會再和美國的銀行打交道了,為啥要還?
所以心裏隔肚皮,一些你認為的基本底線,
人家不一定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