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非常同意這個貼的

來源: 2025-12-04 17:08:4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論壇上恩怨基本上是沒有冤枉和無辜的,

無論以何種形式參與,承受參與的各種後果便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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