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別人的所謂“小團體”不感興趣,理論上應該無視才對。如果持猛烈批評態度,這個道理就似乎有道理

來源: 2025-10-25 13:19:2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