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近的同居分手財產賠償案例,可成經典。賠償的數額是和同居時間直接相關,精確到小時, 現實太殘酷,愛情不可信

來源: 2025-10-25 06:19:3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太長,總結一下幾個要點:

1,富豪不能以沒有愛情為借口,而聲稱這段關係不是同居關係。

2,超過2年的同居關係,在這期間富豪財產的增加部分,同居對象都會分到一半。

3,所以雙方都要算計,該富豪以前和幾個人都是在2年內結束同居。這次僅僅是同居時間2年零48小時。

4,問題來了,怎麽精確計算同居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從一開始,雙方都必須算計

 

卑詩億萬富翁與按摩師同居 分手賠500萬刀!


一名卑詩基洛納男子在BC省最高法院的裁決下,必須向他的前伴侶支付超過500萬加元,因為法官認為愛情並不是婚姻關係的必要組成部分。
根據本周發布的判決,67歲的托馬斯·巴德(Thomas Budd)是一位慈善家和退休投資銀行家,自2019年2月起與38歲的按摩治療師凱特琳·弗勒裏(Kaitlynn Fleury)同居,直到2021年8月。
巴德的淨資產超過1.5億加元,他試圖辯稱他與弗勒裏的關係並非配偶關係,部分原因是他認為弗勒裏從未愛過他,判決中提到。法官對此表示不同意。
“雖然許多人選擇結婚或進入婚姻類似的關係是因為他們彼此之間有浪漫的愛,但浪漫的愛情從來不是進入婚姻的必要條件,”判決中寫道。
“在我看來,浪漫的愛情也不應成為人們符合《家庭法》第定義的‘配偶’的條件。”
他還辯稱,這段關係不夠長,不應被視為婚姻類似關係,法官對此同樣表示不同意,指出這段關係已經超過BC省法律規定的兩年同居要求。

基於這些理由,法官J.休斯裁定弗勒裏有權獲得巴德相關財產增值的一半,金額超過510萬元。
弗勒裏也曾提出人身攻擊和精神虐待的指控,但法官對此予以駁回。
故事要從2015年說起。那一年,Budd在自己位於Kelowna的豪宅中認識了年輕漂亮的按摩師Fleury。
從按摩開始的關係,很快變得曖昧。到2018年,兩人正式交往。Budd給她的生活打開了“富豪模式”:私人飛機、度假別墅、名牌包包、鑽石珠寶一應俱全。

2020年,他們買下了一顆6萬加幣的鑽戒,似乎要用閃耀的光掩蓋彼此的陰影。
可浪漫隻維持了片刻。錄音成了法庭最驚心動魄的證據:錄音中,Budd情緒失控地咆哮、辱罵、威脅。
更諷刺的是,Budd自己曾承認,為了避免“被算作同居滿兩年”,他以前都在關係滿兩年前主動分手。這次他也想這麽做,可惜晚了48小時。

法官認定他們同居了31個月,足以構成“婚姻式關係”。
法院計算後,Budd在同居期間資產增值約1200萬加幣,女方應得一半——減去之前他已經給的部分,還剩514萬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