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遺產繼承,不是那麽按條條那麽清楚。
中國的遺產繼承,不是那麽按條條那麽清楚。
雖然法律規定,有遺囑的情況下按遺囑,而不是按繼承法優先的分配辦法,但是執行時,經常看到的是律師會告訴你,需要有所有法定繼承人同意遺囑內容,才能按遺囑去做。否則的話如果有爭議,法庭不是簡單的按有遺囑這一條判定,而是和稀泥,讓你們自己去搞出個名堂再說,因為真的打起官司來,對各方麵都很麻煩。比如,您家老爺子10年前去世,您家老太太今年去世,如果事主要找法庭裁決的話,法庭可能(這個看碰上誰了)要求事主舉證所有可能的有繼承權的人的信息,比如要求證明您家老爺子老太太的父親已經不在了的確鑿證據,或者他沒有其他兄弟還活著,兄弟有否子女等等。這些你上哪兒去找啊。
所以,一家幾個兄弟姐妹,最好是跟老人還在世的時候有個明確的大家都接受的協議見諸文字,一旦決定了就鐵板釘釘了。爭起來對大家都沒好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