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當時英國法律裏沒有足夠條例涵蓋所有法律,於是用習慣法法則,沒有條文規定的就沿用舊法律,也就是大清律例

來源: 2025-10-19 09:58:3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971年出了明文法律改革婚姻製度,納妾才被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