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們討論的熱烈,考古了一下已經刪了。誰給科普一下。
至於大S老公遺產的事情,台灣應該有繼承法的。大S如果有遺囑就按遺囑走,沒有就按照繼承法走。說人家老公卷走遺產那是想當然了,估計他沒那個能力隨便就把大S名下的財產拿走了。按照法律是誰的就是誰的,人家應得的為啥不可以拿啊,要求他當雷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