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嗬, 槍盲啊

來源: 2025-09-16 08:27:5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遇到“危險”並不能合法開槍自衛, 隻有遇到“迫在眉睫的重大傷害威脅”才行。 

使用致命武力自衛的目的從來不是“打死”, 而是製止威脅。如果大吼“老子有槍”就解決問題則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