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再來一次, 我一定還嫁我現在的老公,他可未必。
昨天我老公出門了,我兒子一個人吃晚飯。 我做了一塊(大概400克吧?)Chilean Seabees。因為這種魚比較油,所以我分成兩塊(一共差一點兩磅)醃製的,想著吃兩天。
我和我兒子說, 你給爸爸留一半,自己吃一半。
結果這小壞蛋把魚給吃完了。他說隻有蔬菜和魚,所以覺得沒吃夠,就給吃完了,還有一塊你給爸爸做了吧?
我說你將來有了女朋友, 你要這麽幹,她肯定當天就把你給甩了。他還不服氣,說還有一塊。還說他要有女朋友,一定做兩塊。
我忽然想起來,從我結婚開始,我們家就是給我買最好的, 老公可有可無。比如Iphone,我永遠是最新的。 再比如吃飯, 好吃的他一定先給我吃,看我吃高興了滿足了,他才動筷子。
有了兒子以後, 什麽都先考慮孩子。我兒子小時候愛吃排骨, 我的水平就是做2磅,多一點我都做不好。 結果就是我老公一口都不吃,2磅都給孩子吃了。 兒子去中國,抱怨一句飛行時間長, 7,8000美元的商務艙也要給他買, 自己做普通艙。被我攔住了,要坐一起坐,憑啥遷就小壞蛋?
我估計人生再來一次,我老公肯定不找我,找個賢惠的。
我們家這個小壞蛋,將來騙上誰和他結婚,都倒黴。 沒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