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們講故事,我也講個自己的故事,
按照我們那地的風俗,男孩都要認個幹爹,幹爹越多,越好養活。
我也不例外,認了3,4個幹爹。幹爹的稱呼和老丈人的稱呼是一樣的。
也就是說,如果幹爹有女兒,而且和男孩的年齡相當,
幹爹女兒和男孩長大後成為夫妻,連稱呼都不用改,順理成章。
幹爹沒女兒就沒辦法了。而我幹爹中有一個正好有個女兒,比我小兩歲。
幹爹從我很小時就很照顧我,經常給我家送豬肉,給我送糖果啥的,但是從來沒見過他女兒。
我大學一年級暑假回鄉,聽發小說起我這幹爹的女兒,問我願不願意見一麵,
我當時也沒女朋友,也有青春的萌動,但是一口拒絕了發小的這個建議。
在我心目中,戀愛必須發自內心一見鍾情的,不能有這種打草摟兔子的想法。
所以直到現在,我也不知道那姑娘長什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