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開信息,1999年至2022年期間娃哈哈集團的分紅操作存在係統性爭議,國有股東權益被長期架空,具體模式分兩個階段呈現:
一、1999-2007年:分紅變借款,利息轉移
- 名義分紅轉為無息/低息借款
國有股應得分紅資金未實際支付給國資股東,而是以“借款”形式留在娃哈哈集團內部使用12。 - 利息收益被定向分配
分紅借款產生的利息未歸國有股東,而是獎勵給企業管理層及職工持股會成員12。 - 資金性質爭議
該筆借款利率低於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按基準利率下浮10%),涉嫌變相無償占用國有資本19。
二、2008-2022年:賬麵零分配,暗渠分紅
- 財務賬麵規避利潤分配
娃哈哈集團官方財務報表長期顯示“未分配利潤”,未通過股東會決議進行法定分紅37。 - 管理層與職工持股會變相套現
- 通過虛構“資金往來”憑證,以掛賬形式從集團提取資金,實質代替分紅39;
- 操作手法為:每年出具形式化股東會決議,將資金轉移至職工持股會及管理層控製賬戶,國有股東未獲分文914。
- 體外公司截留核心利潤
集團大部分利潤通過關聯交易轉移至宗馥莉控製的宏勝集團等體外公司:- 宏勝集團承接娃哈哈核心代工業務,通過低價轉移定價(如桶裝水采購價差達5元/桶)截留銷售端利潤611;
- 2022年娃哈哈集團淨利潤僅1871萬元,而宏勝集團淨利潤達47.67億元6。
三、國有股東權益損失量化
- 分紅損失:按職工持股會每股0.8元分紅標準估算,國有股東(持股46%)年均應得分紅約2億元,2008-2022年累計損失約34億元314。
- 資產空心化:至2022年,國資控股的娃哈哈集團總資產僅占“娃哈哈係”整體的15.67%,淨利潤占比僅0.39%,主體幾成空殼411。
製度漏洞:兩階段操作均規避了《公司法》對股東分紅權的強製性規定,且未履行國資監管部門審批程序,涉嫌通過財務技術手段侵吞國有資本收益17。杭州市政府已成立專項調查組核查資金流向及曆史權益歸屬8。
一、專班成立與背景
- 成立時間與主體
杭州市上城區財政局於2025年7月17日公開證實成立專項工作專班,介入處理娃哈哈集團國有資產權益爭議,但專班具體牽頭單位及成員構成未完全公開12。 - 觸發原因
- 家族爭產糾紛升級:三名自稱宗慶後非婚生子女的美籍人士(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在香港起訴宗馥莉,要求分割29.4%股權及18億美元跨境信托資產37;
- 商標轉讓爭議:宗馥莉試圖將估值911億元的“娃哈哈”係列商標(387件)以1億元低價轉移至其個人控股公司,未獲國資股東同意46;
- 國有資產流失嫌疑:娃哈哈集團(國資持股46%)淨利潤僅占“娃哈哈係”整體的0.39%,利潤被轉移至宗氏家族控製的體外公司(如宏勝集團)57。
二、專班三線並進的核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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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關聯交易與利潤轉移
- 重點調查娃哈哈集團與宗馥莉控製的宏勝集團間異常交易,例如:
- 桶裝水采購價差:集團以2.44元/桶供貨給宏勝,宏勝轉售價達7.52元/桶,單桶差價5.08元,年利潤轉移超1億元47;
- PET瓶采購差價:宏勝供貨價高於市場20%,單瓶差價0.2元,年轉移利潤逾億元7。
- 比對2022年財務數據:娃哈哈集團淨利潤僅1871萬元,而體外公司體係淨利潤達47.67億元58。
- 重點調查娃哈哈集團與宗馥莉控製的宏勝集團間異常交易,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