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買共同的房子,要麽需要出售現有房產,要麽需要再拿出大筆積蓄

來源: 2025-03-18 13:15:0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兩種做法,都不太適合老年人。第一種,換新環境,人不容易適應。老房子摸黑都能找到廁所,新房子適應起來麻煩。第二種,也不是很多人有大量閑置的現金可以再投資買房產。再說誰會受益呢,除了子女。如果有多餘的錢,也是該到了改善自己生活的時候。別等要用時,都砸房產上變不了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