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博士後老板
這是非常有名氣的院士,有過很重大發現的,每年拿到的科研經費都是五六百萬美元。但是,在我去前三年就自己開了一家公司,名義上是兒子打理,其實就是把科研經費轉到個人公司一半,當時在專業圈引起很大爭議,所在的國家實驗室和兼職的大學也非常不滿。那時候,如果一個tenure track的助教能每年都拿到十幾萬科研經費的話,就可以轉正到副教授,保住教職了。他的行為等於擋住了多少年輕科研人員的出路?
那時候附近的大學恰好招一個tenure track 助教,沒有他這些事的話,他幫不幫我都有希望。鑒於當時的情況,我就鐵了心等研究經費到期就離開,不在學術圈幹了,就這樣去了公司。後來覺得我去公司是對的,在大學裏的話我搞不出來那麽多發明。
憑心而論,我覺得美國確實需要川普和馬斯克這樣認真查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