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仔比大S小5歲,當年大S 想結婚,他和經紀公司有合約,不可以或者不願意結婚。大S一氣之下打掉了兩人的孩子。

來源: 2025-02-11 08:01:2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