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不久被交警截停,得知了一條我以前忽略的交規。

來源: 2024-04-17 09:26:5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開車去公園走路。

路遇一外來的車一邊慢慢滑行、一邊打著雙閃找路。他發現擋了我的路,不好意思了,就從開著的車窗伸出手示意我超車。

一邊一個車道的小路,我看著對麵沒車,就超過去了。

岔路裏正好有輛警車,馬上跟上我,閃燈警示。我趕緊拐到小巷停車。

下來一位年輕英武的女警,個子不高但非常勻稱,相貌非常漂亮。她走到我車窗前,通知我依規定全程錄音錄像。我以前和交警打過交道,沒這麽正式。也是,現在各種政治正確、各種提告,防不勝防。

後麵的程序不贅述了。我犯了一個我以前不知道是錯的錯誤;女警給我一個警告;我們笑吟吟地互祝安好,別過。

大家知道我錯在哪裏呢?可以拉到底看答案

擋住我的車雖然在極慢地滑行,依然被視為在前進中,我不能借用反向車道超車。如果他徹底停住,是可以的:比如我們可以按指示繞過停車工作的垃圾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