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看到細節,汪簽的是撫養前妻和未成年的兒女吧。法律不可能要求前夫養後夫,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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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回複的第三條 -SanShaoYe- 給 SanShaoYe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20/2024 postreply 15: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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